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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: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

发布日期:2025-01-08 

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现有预防医学专业。为了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,满足学生根据兴趣、专长选择专业的实际需求,确保转专业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[2021]39号)的要求,结合院(系、部)实际情况,制定本考核方案。

一、考核小组

本系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,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并具体实施转专业相关工作。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:

组长:李丽华、杨建洲

副组长:李宁、饶华祥、翟艳丽

成员:申慧、李妍妍、转专业年级辅导员

秘书:龙泽清

二、转专业条件

1.转出本专业条件

1符合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中转专业基本条件和基本原则。

2)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

2.转入本专业条件

1)在读的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学生,原专业为五年制专业。对预防医学专业有兴趣,基础知识扎实。

2)勤奋好学,富有上进心,身体健康;政治表现良好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

3)在转专业之前,所修课程考试(查)无不及格现象;

4)在校学习期间从未转过专业;

5)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,经过学校审核满足条件的;

6)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不得转专业。

三、转入本专业的考核要求

1.资格审查

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对拟转入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、成绩单、个人表现说明以及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逐一核实,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学生原专业。

2.组织考核

考核小组对通过我系资格审查的拟转入学生组织面试考核。被考核学生按照顺序参加面试,面试结束后统计分数、出结果。

3.考核成绩

1课程成绩=(英语成绩+物理成绩+化学成绩+计算机成绩)/4

2)面试成绩:包括综合素质、心理素质、思想政治表现、科研兴趣、职业道德、表述能力、专业认知和整体表现等。

3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为考核不合格

4最终成绩=课程平均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

4.提交拟转入学生名单

经系党政联席会同意后,学生考核成绩和拟接收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。

5.公布名单

教务处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拟接受学生名单进行汇总,形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,通过后将转专业结果校内公示五天,无异议后印发文件,与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一并下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系、计划财务处、后勤保障处、学生处,各部门依据文件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。


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

20251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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